档案(校史)馆职责
档案馆主要职责
档案馆是学校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学校各类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查阅、转递,并提供相关利用服务等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学校档案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各类纸质、实物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等工作。
3.负责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包括电子文件归档、智能库房建设、在线服务等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和档案资源的安全,严格执行各门类档案的保密规定。
5.负责专门档案的查、借阅与咨询服务,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师生、校友及校内教学、科研、管理等部门提供档案材料利用服务。
6.负责全校学生档案的接收、保管、查阅、转递、利用和组织协调等,以及全校干部档案的收集、整理、查阅、转递和利用等工作。
7.负责按期按规对档案进行监销。
8.负责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9.负责对相关单位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和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档案统计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1.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规程、业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综合(专门)档案科主要职责
1.协助馆领导督促、检查、协调馆内行政工作,组织安排有关会议;
2.协助馆领导做好全馆及跨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安排有关会议;
3.协助管领导完成全馆工作规划、计划和总结;
4. 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5. 负责拟定学校综合(专门)档案管理的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相关宣贯工作;
4. 牵头负责学校综合(专门)档案的接收、管理和利用工作;
5. 牵头负责对各归档单位立卷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6. 牵头负责综合(专门)档案信息化和数字化工作;
7. 牵头负责历史档案和珍贵档案的抢救与保护;
8. 负责综合(专门)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库房安全管理;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档案科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及相关宣贯工作;
2.负责全校干部档案的收集、管理、统计和服务工作;
3.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对各归档单位立卷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做好档案库房安全和保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史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校史馆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校史馆各项规章制度及宣贯工作;
2.负责校史馆布展内容的撰写、更新与修订工作;做好校史实物、资料的搜集、征集与整理工作;
3.负责校史馆日常开放与参观接待工作;
4.负责校史编研与编辑出版工作,组织校史相关的学术研讨活动;
5.负责校史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及对外校史交流、展示与合作工作;
6.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