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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类档案查档指南

1、校内单位和个人利用财会档案,一般情况下,查(借)阅时,经办人需持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经立卷部门审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利用;特殊情况,如会计账簿、凭证等财会档案原则上不借阅,当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公、检、法等部门工作需要时,应经分管的校领导、财会部门负责人、档案馆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

2、关于课题(项目)的会计凭证的查阅,课题(项目)负责人经办时,需持有效证件,课题(项目)相关的会计凭证清单方可查阅;委托他人代办时,经办人需持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课题(项目)相关的会计凭证清单方可查阅;

3、带有密级的财会档案查(借)阅,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按照学校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的规定,还须经校保密办审批同意方可利用 。


联系人:赵东黎,电话:(028)66367522

地点:犀浦校区图书馆一楼A1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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