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南交通大学党群、行政类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解读
一、出台目的
党群、行政档案是学校管理活动的重要记录,也是学校决策、监督、研究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党群、行政类档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制定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细则》通过明确各单位在档案全生命周期中的职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流程,合理界定归档范围,科学鉴定档案价值,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其实施将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学术研究、决策支持等方面的价值,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1、管理原则:党群类、行政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纳入部门考核。
2、立卷单位:学校各部、处、学院、直属部门和有党政活动业务的各二级单位,是学校党政管理文件等材料的归口部门,是党政档案形成的主要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配合业务指导和验收工作,根据业务实际安排不少于1名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3、归档范围:归档的党群、行政文件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党务、行政、工会、团委四个系统的内容,具体归档范围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党群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行政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4、归档要求:在每年六月底前,负责将上年形成的党群、行政文件材料,收集、汇总、整理、组卷,按规定进行移交。各临时机构、撤销机构形成的材料,应于机构撤销2个月内做好整理工作,移交档案馆(校史馆)保存。档案正式移交时由移交方(立卷单位)填写《档案材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双方签章。
5、档案利用:填写《综合(专门)档案利用申请表》,利用历史档案还需要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历史档案利用承诺书》,承诺合规使用;涉密档案额外审批。